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 一个退休刑警对电诈受害群体的思考与呼吁
解连群 2026-10-26 13:43 辽宁


序言
七年前,一位父亲牵着女儿的手,走进省厅反诈中心。女儿刚参加工作,被贷款诈骗几十万。她泪如雨下,声如落叶。那一幕,至今历历在目。

七年间,也包括在此之前,我见过太多相似的泪眼,听过太多深夜的哭诉。有人扛住了,有人没有。有人从废墟中站起,有人从高楼上一跃而下。9800元可夺一命,1200万可灭一门。钱是冷的,人心是热的;骗局是远的,伤痛是近的。

彼时,多少战友心急如焚却鞭长莫及。大多数损失石沉大海,极少数追回的幸运,撑不起千万个家庭的绝望。

但我也看到,有辅警十四年回访两千余次,一句“你愿意听,我就还能撑一撑”,让绝望者重燃生机。有检察官把救助做成“全链条重生”,有八旬老人组建“反诈奶奶团”,有城市试点“反诈防骗险”为群众兜底。微光虽弱,聚而成炬。

写下这些,不为诉苦,不为表功。只盼更多人的目光,能投向这个被忽视的群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每一个普通人——若能各尽一分力,那些冰冷的心,便会被照亮、被温暖。

天下无诈,路远且长。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愿这篇文字,能让你驻足片刻,思考片刻,然后——伸出手。

正文
七年前,我接手的案子里,有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幼儿园女老师。那天,是她父亲带着她来到省厅反诈中心找到我们,又到所在地派出所报了案。我和战友们一起接待了这对父女。她坐在那里,声音抖得像风中的落叶,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她被贷款诈骗了几十万。可我们接手时,她发现被骗已经太迟,报警不及时,止付冻结挽损的最佳窗口期已经错过。几十万,对一个初入社会的女孩来说,不啻一座山;而从报案那一刻起,追回这笔钱的可能就已极其渺茫。此后经年,她和家人以泪洗面,催收电话如影随形。我们受理案件,侦查调查,一次次见面,一次次长谈,针对她和她的家庭遇到的每一个难题,想尽办法给予理解和支持。联系金融机构争取减免,逢年过节互致问候鼓励。七年过去,她终于从泥淖中挣扎而出,近日来信,说要做一名防电诈的“小小宣传员”。
我为她高兴。真的高兴。

但高兴之余,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沉甸甸的。
我是一名曾经从事过反诈工作的退休刑警,那些年,经手的案件以万计。但我想说的,不是那些数字,而是数字背后的人。有的受害人被骗走毕生积蓄,有的背上沉重债务,有的一夜之间从意气风发变得万念俱灰。而最让我夜不能寐的,是那些没能熬过来的人。

2016年,广东揭阳一名准大学生,被骗走9800元学费后,留下遗书,投海自尽。同年,山东临沂一名大三学生,在遭遇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猝然离世。2024年,台北内湖一对母女,被假冒投资诈骗骗走1200万台币,双双轻生。2025年,一名19岁的中国女孩,远赴马来西亚留学,落地仅9天,便因遭遇电信诈骗,从住所39楼一跃而下。而在我战斗过的这片红土地上,悲剧同样刺痛人心。云南曾有一位老人,被骗走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后,默然走向了家附近的湖泊。也有年轻人,在被骗后不堪催收羞辱,选择了最决绝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每一起,都是一道刻在心上的疤。

9800元,一条命。1200万,两条命。一个初到异国的女孩,9天,从满怀憧憬到万念俱灰。一个老人一辈子的积蓄,换来的是一泓冰冷的湖水。

钱,在骗子眼中只是数字。可落在每一个普通人身上,那是孩子的学费,是老人的药钱,是十年寒窗换来的积蓄,是一个家庭全部的安全感。当这些被瞬间掏空,当催收的电话日夜不休,当羞耻与绝望同时压下来——有人扛住了,有人没有。

然而,这些极端个案的背后,是一个更加庞大、更加沉默的群体。202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8万起,拦截诈骗电话36亿次、短信33亿条,紧急止付涉诈资金2170.7亿元,累计见面劝阻674.7万人次。25.8万起,仅仅是侦破的案件数。那些未能侦破的、未曾报案的、被骗金额较小而未引起关注的,又有多少?每一起案件的背后,至少是一个家庭。若按一个案件牵动三口之家计算,仅2025年侦破的案件,就涉及近80万人。若将历年累积、未破案件一并计入,这个群体至少以数百万计。他们或许没有走上绝路,但他们在沉默中承受着债务的重压、内心的懊悔、亲人的不解、社会的偏见。他们不是新闻里的数字,他们是我们的邻居、同事、亲友。他们的沉默,不是因为没有伤痛,而是因为无人倾听或极少关注。

在这个沉默的群体中,有一类人处境尤为艰难——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

他们被冒充单位领导、企业老板的骗局击中,损失的是公款。被诈骗后,他们不仅是受害者,更可能成为被追责者。被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他们还将面临法律制裁及牢狱之灾。安徽某国企财务人员,在诈骗人员冒充公司总经理的指令下,未经核实即转出398万元。案发后,因失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天津某国企财务人员,接到冒充司法机关的诈骗电话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使用网银U盾转出大额资金。银行工作人员电话提醒,她仍一意孤行,致使公司损失3000余万元。广西荔浦某局财务人员,被冒充公安的诈骗分子层层套路,将单位521.7万元转出,最终以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责。

这些案例让人心头发紧。一个人被骗子骗了,还要因为“被骗”而站上被告席。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失职者”;既要承受钱财被骗违纪违规的痛苦与懊悔,又要面对法律的追究。他们的遭遇,是电诈受害人困境中最沉重、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一页。对这部分人,我们在依法追究其失职责任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救助机制?是否应当看到,他们首先是受害者?这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深思的问题。

说到挽损,必须讲一句公道话:这些年,公安机关在止付冻结、追赃挽损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值得肯定。如果诈骗窝点在境内,案件告破后,追赃挽损或部分挽损是有希望的。我经手过一个案子,受害人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我们立刻启动止付冻结,40余万元成功拦截,三天后如数返回。她专程来省厅反诈中心道谢,那一刻,我们比她还激动。

可这样的幸运太少。更多时候,面对的是境外窝点。即便近年来通过国际司法协作,缅北电诈窝点基本清零,东南亚其他国家和中东等地的窝点也陆续遭到沉重打击,也不意味着案件不再发生,更不意味着损失能够追回。许多窝点已经转移,打击难度依然艰巨。止付指令发出时,钱早已被分散到几十上百个账户,通过跑分平台、虚拟货币、地下钱庄等转出境。能追回的不过十之一二,甚至更少。对受害人而言,无论打击力度多大、范围多广,挽损依然是渺茫的希望。这仅有的一点幸运,撑不起千千万万个受害者的希望。

作为刑警,最难受的不是案子破不了,不是嫌疑人抓不到,而是明明知道受害人在煎熬,却鞭长莫及。立案在境内,嫌疑人却在境外,在缅北、在东南亚、在中东、在某个武装保护的电诈园区里。这份无力感,在云南尤其沉重。中缅2186公里边境线,与缅北山水相连。曾几何时,那些臭名昭著的电诈园区——果敢、佤邦、木姐——就在国境线那头。站在边境线上,你甚至能看到对面的灯火,听到那边的喧嚣。犯罪分子就在眼皮子底下,可手就是伸不过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领导曾说过一句让无数同行心酸的话:“我们云南公安就站在边境上,看得见电诈犯罪,却触手不可及,眼望不能得,连伸手去抓都实现不了。”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管这叫“望缅止步”——出不去、打不了、带不回,一个死结。那时,多少刑侦民警,在国境线上站了一夜又一夜,眼看着对面的电诈园区灯火通明,眼看着被骗的资金如流水般跨境,那种焦急、焦虑,如鲠在喉,如刀割心。

如今,窝点会转移,骗术会翻新,资金链会变形,大多数案件的损失仍可能石沉大海。这不是我们不拼命,是诈骗产业的链条太长、转移太快、藏得太深。也正因如此,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能通过打击减少发案、控制发案,甚至力争不发案,就是最有效的挽损手段。不发案,才是最好的挽损;少发一案,胜过追回十案。所以,一线反诈民警的日常,就是与骗子赛跑。预警、上门、劝阻,争分夺秒。打电话、上门劝、止付冻结,很多时候是没办法的办法,但恰恰是这些“没办法的办法”,体现了公安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胸怀和坚守。防,永远比打更重要。宁可跑断腿去劝阻,也不要等案子发了再去追——因为追不回来的,太多了。

可有时老百姓不理解,觉得警察多管闲事,甚至相信骗子才是“为他好”。就在云南宣威,一位被诈骗分子深度“洗脑”的男子,为了给骗子转钱,竟然卖掉了自己的房子筹集47万元,面对民警40分钟的苦口婆心,仍然不为所动。昆明也有女子坚称“被骗是我的事”,大理一位七旬老人险些被骗走30万,面对民警起初根本不相信自己被骗。那种无力感,非亲身经历不能体会。基层一线的战友们,最有发言权,也最有切肤之痛。他们的坚持,值得每一个人尊重。

但我想说的,不只是沉重。让我在沉痛中依然选择提笔写下这些文字的,是因为我看到,有一些东西正在生长。而生长的地方,恰恰就在云南这片土地上。

在昆明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有一位辅警。十四年,两千七百余次案件回访。她用一部电话,无数趟家访,把“回访”两个字做出了沉甸甸的温度。辖区某女士遭遇电诈后,陷入深深的绝望和自责,不愿与家人沟通。这位辅警多次主动上门,耐心疏导,告诉她“过去的事没法改变,应该把握当下,不必在意他人看法”。经过多次劝导,被害人终于逐渐走出阴霾。还有一位女士因刷单被骗,心理压力骤增,拨打了报警电话。该辅警没有急着劝,而是从孩子的学习聊到家长里短,整整40分钟的通话,对方终于在电话里哽咽道:“你愿意听,我就还能撑一撑。”

这一句“你愿意听,我就还能撑一撑”,我读到的时候,眼眶湿了。我们做警察的,有时候能做的,不就是“愿意听”吗?

在昆明晋宁,办案民警跨省追赃,将某女士被骗的部分资金成功追回。但更让人动容的是,民警在办案中发现某女士因被骗与丈夫产生激烈矛盾,家庭关系濒临破裂,甚至一度产生轻生念头。办案民警主动延伸工作触角,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这位被骗女士及其丈夫沟通,疏导负面情绪,鼓励夫妻二人共同面对困难。最终,这位被骗女士与丈夫逐渐走出阴霾,家庭重归和睦。她在感谢信中写道:“您不仅帮我追回了钱,更帮我找回了家。”

在曲靖罗平,当地创新推行“专业调解+心理疏导”双轨化解模式,设立品牌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单元,为群众提供从矛盾调解到心理修复的全链条服务。在普洱澜沧,民警在成功止付后,对受骗人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正确看待此事,积极面对生活。在昆明官渡,某民警作为公安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才库成员,为特殊受侵害群众提供即时心理援助百余人次,将心理学知识与基层警务实战有机融合。

在省外,江苏警方联合金融机构推出“关爱守护·反诈防骗险”计划。居民免费领取保险后,若遭遇电诈蒙受损失,经立案认定,可获得40%比例的保险理赔。南京试点期间,已有数百名被害人符合理赔条件,上千万元被骗损失被纳入保险范围。在山东济南,一位84岁的老人自己被骗走百万元后,没有沉沦,而是组建了一支平均年龄68岁的“反诈奶奶团”。九年时间,她带着一群白发老人奔走城乡,用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为千家万户筑起防线。她还曾第一时间赶到另一位被骗27万元、意欲轻生的老人家中,把她从悬崖边拉了回来。在内蒙鄂尔多斯康巴什,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从“经济帮扶”升级为“全链条重生计划”,构建起“精准救助+心理疗愈+社会支持”的立体帮扶体系。

这些,还远远不够。但它们证明了一件事:我们能做的,比“等案子破”多得多。

然而,零星的温暖,照不亮百万人的暗夜;局部的探索,填不满制度的空白。要从根本上改变电诈受害群体的处境,必须建立一套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的救助与关怀机制。

那么,这个机制由谁来建?靠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掌握报警数据,具备第一时间联系并接触受害人的条件,但反诈宣传、案件侦办、预警劝阻已经让基层警力捉襟见肘,再让公安一家承担受害人的长期帮扶,既不现实,也不公平。靠民政部门?民政有社会救助的职能和体系,但不掌握案件信息,无法主动发现需要帮助的人。靠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减债需要公安的立案证明和犯罪认定。任何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都难以完成这项系统工程。

唯有党委领导、政府牵头,方能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山东梁山已经给出了可复制的答案。当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战、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县委政法委、公安局、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创新推行“三长”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会商研判,畅通案件移送、证据固定、追赃挽损等协作渠道,并将反诈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平安建设评价体系。这套机制的核心经验在于:党委统揽全局、政府整合资源、公安提供数据、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公安机关发挥数据优势,在接报案件的第一时间即启动受害人信息推送;民政部门依托社区网格,对受害人家庭进行定期走访和困难评估;卫健部门协调心理服务机构,为受害人提供专业心理干预;金融监管部门督导金融机构对确属诈骗的债务给予减免和延期安排;司法行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多方联动,形成闭环,才能让救助从“偶然的善举”变为“必然的制度”。

为何要如此重视对电诈受害群体的救助?这不仅是治安问题,更是治国理政理念的体现。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根本立场。两千七百年前,管子便在《霸言》篇中写道:“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根基稳固,国家才能安定;根基动摇,国家便会危殆。管子还说:“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又说:“以天下之财,利天下之人。”两千七百年前的先贤,尚知“以人为本”乃治国之要;今天,我们共产党人将“以人民为中心”写在了旗帜上,更应将其落实在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那些因电诈而陷入绝境的受害人,不是抽象的“群众”,而是一个个具体的、鲜活的人。他们需要的,不仅是骗子被绳之以法,更是有人在最黑暗的时刻告诉他们:你没有被遗忘,你没有被放弃。对电诈受害人的救助,正是“以人为本”在反诈领域的具体践行,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真实检验。

具体而言,以下几项工作可操作、好落地,宜尽快推动:
其一,建立电诈受害人信息推送与分级帮扶机制。 由公安机关在接报案件后,将受害人信息(经本人同意)推送至同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组织社区力量对受害人家庭进行困难评估,按照“一般关注、重点帮扶、紧急干预”三级分类施策。对因被骗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出现严重心理危机的,联动卫健部门或社会专业机构安排专业心理干预。对因被骗公款面临法律追责的财务人员,应同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

其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电诈债务减免与延期绿色通道。 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制定针对确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债务处理指引。对经公安机关立案认定、受害人对被骗事实无过错的贷款,允许申请减免利息、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偿还,避免受害人因催收而陷入二次伤害。江苏“反诈防骗险”的试点经验表明,金融手段可以为受害人提供实质性的经济缓冲。

其三,设立反诈受害人专项救助基金。 资金来源可包括:罚没款中按比例提取、破案追回的无主款项、社会捐赠等,取之于诈,用之于被骗者。全国政协某委员已在两会提案中建议设立反诈社会基金保障受害者权益,湖南省政协某常委也建议设立反电诈援助专项基金。建议由民政部门管理基金,公安机关提供救助对象信息,审计部门监督使用,确保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其四,培育“过来人”反诈志愿者队伍。 由民政部门或共青团组织牵头,将已经走出阴霾的电诈受害人组织起来,经过培训后成为反诈宣传和同伴支持的力量。济南“反诈奶奶团”的成功实践证明,“过来人”现身说法,对仍在困境中的受害人具有不可替代的感召力和疗愈力。

其五,将电诈受害人救助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参照梁山经验,将受害人帮扶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平安建设评价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考评、年总评”,倒逼责任落实。只有考核的指挥棒指向哪里,资源和注意力才会流向哪里。

2026年全国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尽最大努力把被骗走的钱追回来;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反诈社会基金,保障受害者权益;还有委员呼吁构建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数字防火墙”。这些声音,让人振奋。但我更希望,对电诈受害人的救助与关怀,能从“建议”走向“制度”。金融减债、心理干预、社会帮扶、专项基金,不是某一个部门的“额外工作”,而应当成为反诈体系的标配。如果有一天,每一个报案的电诈受害人,在走出派出所的那一刻,就能收到一份包含法律援助、心理支持、金融减债指引的“救助手册”;如果有一天,社区网格员会定期敲响受害人的家门,问一句“最近还好吗”;如果有一天,被骗不再意味着独自承受一切——那才是反诈工作真正的胜利。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反诈未有穷期,利剑永不归鞘。但这柄剑,不仅要斩向骗子,也要为受害者撑起一方挡雨的屋檐。我们打击犯罪的手,也要有握住受害人颤抖的手的温柔。

那位幼儿园女老师说,我是她“人生的贵人”。其实,她才是我的贵人。她用七年时间教会我:一个人的坚强,可以照亮另一个人的路。

而我想说的是:每年有数以万计的人落入电诈陷阱。他们不全是“贪心”或“愚蠢”——有高知,有高管,有刚刚拿到第一笔工资的年轻人,有攒了一辈子钱想给孩子买房或养老的父母,也有恪尽职守却被骗子钻了空子的财务人员。骗术在进化,在精准化,在产业化。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我们每个人,也都可以是下一个伸出手的人。

我如今已经退休,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冲在一线。但我想,作为一个走过这条路的老兵,我还能做的,是呼吁。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电诈受害人这个群体。有人可能会说,亡羊补牢,有什么意义?可我想问——如果那个从39楼跳下的19岁女孩,是你的女儿、你的亲友,在纵身一跃之前,有人告诉她“这不是你的错”;如果云南那位走向湖泊的老人,在最后的黄昏里,有人握住他的手说“钱没了,人还在”;如果那些因被骗公款而站上被告席的财务人员,在转出那笔钱之前,有人及时敲响他的门,拉他一把——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只要每个人都努力一点点,这些受害人冰冷的心,就会被照亮,被温暖到。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有温度。这难道不好吗?

如果可以,我愿用千万个七年,去换天下无诈的那一天。哪怕这个愿望太大,大到一个人、一群警察穷尽一生也未必实现。

但我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个受害者背后,站着的不仅是一个警察,而应是一个愿意伸出手的社会。

这条路很长。
我们,一起走。
解连群 谨识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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