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报告】台湾无人机产业深度调研报告

· 2026-10-29 23:45 · 15 阅读

原创 丁爸 2026-10-29 23:45 四川

台湾无人机产业整体产值由 2024 年的 50 亿元新台币增至 2025 年的 129 亿元,成长超过 2.5 倍;整机外销产值由 2024 年 1.4 亿元增至 2025 年 29.5 亿元,成长约 21 倍。

产业深度调研

行业深度报告| 无人载具产业

台湾无人机产业深度调研报告

规划布局· 研发生产 · 政策管制 · 出口贸易 —— 基于 19 份官方文档的事实汇编与趋势研判

资料范围:台湾地区行政部门报告、立法机构文书、审计查核报告、财政统计通报等19 份公开文档

报告日期:2026 年 10 月 29 日

开源情报研究中心

目 录

1. 核心发现

2. 产业现状

2.1 产值与出口

2.2 厂商规模与区域分布

2.3 需求侧:军民两线

2.4 国际合作布局

3. 政策脉络

3.1 战略定位:从"五大信赖产业"到专法

3.2 统筹型计划:442 亿元的产业政策主体

3.3 专法:强化国防自主暨无人载具产业发展条例

3.4 政府采购制度:平战转换与非红分级

3.5 军队组织与人才配套

4. 供应链与生产能力分析

4.1 产业聚落:民雄园区与亚创中心双核

4.2 非红供应链的层级化治理

4.3 研发补助体系

4.4 测试验证与飞行安全基建

4.5 生产能力评估

5. 出口管制与出口能力评估

5.1 全球格局与台湾位置

5.2 出口成长轨迹与结构

5.3 出口管制制度:军商两用清单与签审实务

5.4 进口端与采购端的安全管制

5.5 出口能力评估:优势与约束

6. 审计发现与执行风险

7. 未来趋势研判

8. 风险提示

9. 资料来源附录

附:研究方法与局限

1. 核心发现

本报告依据所收录的19 份公开文档(台湾地区行政部门报告、立法机构文书、审计查核报告、统计通报等)整理撰写。全部关键数据与事实均注明来源文档;除文档所载信息外,本报告不引入任何外部数据。文中民国纪年对应关系:114 年=2025 年,115 年=2026 年,119 年=2030 年。核心发现如下:

发现一:产值进入爆发期,但基数仍小

据湾湾经济部产业发展署《无人机产业现况与推动成果》(115 年 4 月 30 日,行政院第 4000 次院会),台湾无人机产业整体产值由 2024 年的 50 亿元新台币增至 2025 年的 129 亿元,成长超过 2.5 倍;整机外销产值由 2024 年 1.4 亿元增至 2025 年 29.5 亿元,成长约 21 倍。惟出口绝对值在全球市场(113 年全球无人机出口 58.2 亿美元)中占比仍极低,属"高增速、低基数"阶段。

发现二:政策已形成"三位一体"框架

以"产业发展、国防自主、民主供应链"三大目标与"市场面、技术面、环境面、法规面"四大策略为骨架,核心载体为行政院 114 年 10 月 30 日核定的《无人载具产业发展统筹型计划》(六年期程、预计投入新台币 442 亿元),并以 115 年 9 月 11 日公布的《强化国防自主暨无人载具产业发展条例》确立连续六年、总额 2,400 亿元(每年约 400 亿元)的法定预算机制。

发现三:"非红供应链"是贯穿供需两侧的主轴

对内,公共工程委员会《遥控无人机采购作业指引》(115 年 1 月 7 日发布)将整机及各层模组划分为 A 至 D 四级非红程度并分层强制要求;对外,工研院取得美国"绿色无人机"(Green UAS)认证授权,使台湾成为美国境外首个认可评鉴机构,构成承接国际去红供应链需求的制度性通道。

发现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于中东欧

据财政部统计处财政统计通报第22 号(114 年 11 月 20 日),114 年 1–10 月无人机出口 5,475 万美元,较 113 年全年 441 万美元成长 11.4 倍;前五大市场依次为波兰(39.3%)、捷克(32.7%)、美国(15.9%)、奥地利(4.7%)、德国(3.4%),俄乌战争衍生需求是主要驱动。

发现五:军用需求是规模化第一引擎,但审计揭示执行短板

国防部以"中科院委制+国内商购+对外军购"三线并进筹获各型无人机约 3,410 架、金额 48.4 亿元(审计查核报告);113 年完成 6 款军用商规无人机量产采购 3,422 架、约 68.87 亿元。惟审计机关查核指出履约督导、人员训练与后勤维保三方面规划未尽周妥,构成战力形成与产业成熟度的现实约束。

发现六(研判)

未来五年产业发展的确定性来自法定的政府采购与2,400 亿元条例预算;不确定性集中于被动元件等"最后一公里"去红化难度、军品量产品质与国际市场准入(出口管制合规)三处瓶颈。

2. 产业现状

2.1 产值与出口

据经济部《无人机产业现况与推动成果》(115 年 4 月):整体产值 2024 年 50 亿元新台币,2025 年增至 129 亿元,成长超过 2.5 倍;整机外销产值由 2024 年 1.4 亿元增至 2025 年 29.5 亿元,成长约 21 倍。2026 年 1–3 月无人机整机出口值 1.15 亿美元,已达 2025 年全年整机出口(0.93 亿美元)的约 1.2 倍;整机出口国前三名依序为捷克、波兰、美国(资料来源:财政部关务署,转引自同报告)。政策目标为 2030 年(119 年)产值达新台币 400 亿元,愿景为"将台湾打造成为无人机民主供应链的亚太中心"。

据国家发展委员会业务报告(115 年 10 月 15 日,立法院第 11 届第 6 会期经济委员会):115 年上半年无人机出口达 2.12 亿美元,较 114 年全年大幅成长 2.3 倍,创历年同期新高。两处口径(整机出口与无人机整体出口)存在差异,但方向一致:115 年起出口进入量级跃升阶段。

2.2 厂商规模与区域分布

据经济部前述报告,目前岛内已有超过267 家无人机相关业者投入系统整合与关键零组件制造,从业人数约 3,000 人。区域分布如下表:

区域

县市(业者数)

重点投入方向

北部(164 家)

新北市52、台北市 43、桃园市 33、新竹市 21、新竹县 11、宜兰县 3、基隆市 1

整机系统整合、飞行载具、飞导控、地面导控、通讯与酬载模组

中部(57 家)

台中市40、彰化县 8、南投县 6、苗栗县 3

整机系统整合、飞行载具、动力模组、通讯模组

南部(45 家)

台南市25、高雄市 15、嘉义县 5

整机制造、动力与酬载模组、飞导控模组

东部(1 家)

花莲县1

整机系统整合

资料来源:经济部《无人机产业现况与推动成果》(115 年 4 月)。

区域结构呈"北重南轻、中部居中"格局:北部合计 164 家(占约 61%),以系统整合与导控、通讯模组见长;南部 57 家,以台南、高雄的整机制造与动力模组为主;嘉义县虽仅 5 家,但为中科院民雄产业园区所在地,属"园区驱动型"节点。

2.3 需求侧:军民两线

(一)军用线

国防部借镜2022 年俄乌战争及 2023 年以哈冲突经验,以"量大、价廉、可消耗、即侦即打"为原则规划筹获(国防部专案报告,113 年 3 月 27 日)。无人机按导控距离分为联战层(150 公里以上)、战术层(20–150 公里)、战斗层(20 公里以下)三级运用。筹获路径为:

l中科院委制:现有战术近程、锐鸢、红雀二型、反辐射攻击无人机4 款;后续研制腾云、锐鸢二型、红雀三型及小型攻击无人机 4 款;

l国内商购:跨部会合作由国科会协助业者研发35 架原型机并验测合格,作为商规量产参据;经济部整合产业链接管 6 款商规无人机;

l对外军购:向美采购MQ-9,已完成发价书签署,预计 115 年起获装。

113 年国防部公告 6 款军用商规无人机量产采购案共 3,422 架、金额约 68.87 亿元,由中光电、长荣航太、智飞及神通等 4 家厂商获选(经济部报告)。审计口径显示:总计规划筹获战术型(两阶段)、目获型、微型、监侦型等 3,410 架、48 亿 4,253 万余元,其中陆军委中科院製 100 架战术型(第一阶段,7 亿 7,843 万余元)已于 111 年 10 月至 112 年 9 月分 4 批接装完成;商规第二阶段 3,310 架、40 亿 6,410 万余元(陆军战术型 201 架、目获型 72 架、微型 1,485 架;海军监侦型 1,552 架),预计 113 至 115 年度完成接装(审计查核报告)。

(二)民用/公务线

公共工程委员会指定台湾银行办理无人机共同供应契约,归纳教育训练、空拍、初阶及高阶巡查、远距监视、运输物流6 种机型,总预算 10 亿 4,800 余万元、预估采购需求 5,920 架,115 年 5 月 14 日公告招标(工程会公听会书面资料,115 年 7 月 23 日)。消防署配合统筹型计划,115 至 117 年编列 3 亿 6,150 万元补助地方政府购置复杂地形无人机,115 年度 9,150 万元、购 61 架(每架约 150 万元),配赋 28 支山域救援队与 8 支搜救队(立法院预算中心评估报告)。

2.4 国际合作布局

据经济部报告,台湾已组建"台湾卓越无人机海外商机联盟",与欧美日等 9 个国家签署 MOU,洽谈中订单规模突破百亿元;已与欧洲第一大无人机公司 Parrot 签署 MOU,就镜头、马达、整机进行生产合作;逾 20 家岛内业者打入 Skydio、Anduril 等美国无人机供应链。

3. 政策脉络

3.1 战略定位:从"五大信赖产业"到专法

无人机被纳入台湾地区"五大信赖产业"(半导体、人工智慧、军工、安控、次世代通讯)中的军工领域(国发会业务报告,115 年 10 月)。行政院通过"无人载具及行政管理机制专案会议"确立三大政策目标与四大推动策略(工程会采购指引),国发会并规划在五大信赖产业基础上推动"十三项战略产业"。

3.2 统筹型计划:442 亿元的产业政策主体

行政院114 年 10 月 30 日核定《无人载具(无人机及水面水下无人船)产业发展统筹型计划》,六年期程(114–119 年),预计投入新台币 442 亿元(经济部报告)。四大策略为:

l市场面:以内需市场练兵、策略性投资(国发基金)协助业者营运、筹设联盟组成"国家队"拓展国际市场;

l技术面:分"已有基础技术但缺乏量产能量"(补助业界开发)与"国内尚未发展、缺乏核心技术"(补助法人开发)两轨,辅以与欧美日整机业者的商业技术合作及国际研发合作;

l环境面:兴建中科院民雄院区(100 家厂商进驻)、于沙崙及六甲设立研发中心、开发 26 款严苛情境无人机、提供 18 处以上大中小测试场域;

l法规面:修订无人机法规与检测规范、辅导产品型式认证、拟定水面/水下无人船管理规则、建立采购作业指引与国际授权认证机构。

3.3 专法:强化国防自主暨无人载具产业发展条例

该条例于115 年 9 月 11 日公布(华总一经字第 11500086651 号),主管机关为经济部(军用采购事项为国防部)。核心制度包括:

l法定预算:中央政府连续六年编列总额2,400 亿元(每年 400 亿元为原则,可依实需增编);

l可信任供应链:建立分级认证制度(军用由国防部、非军用由经济部分别办理),公部门采购禁止大陆(含港澳)厂商参与、执行团队不得为陆港澳籍人士,目标于116 年达成"全可信任供应链";

l组织机制:行政院下设"国家无人载具产业发展战略特别委员会"(15–19 人、副院长任主委),每四年提出产业发展纲领、每年向立法机构提出阶段性报告;

l需求牵引:国防部应优先采购整合台制低成本高性能无人载具,含滨海监侦型无人机、滨海攻击型无人机及小型自杀无人艇三项装备;单案逾1 亿元须于决标后 30 日内向立法机构书面报告;

l测试与基建:施行后一年内规划至少三处军民共用测试场域;经济部建立产业资料库并定期公布;

l罚则:使用未认证或高风验来源零组件取得奖励者,追缴款项并处1–3 倍罚锾;提供虚伪资料处 100–500 万元罚锾。

3.4 政府采购制度:平战转换与非红分级

工程会《遥控无人机采购作业指引》(115 年 1 月 7 日)为公部门采购提供全流程规范,要点如下:

其一,平战转换共通性规格。公部门使用的无人机须满足战时可征用为战备物资的功能,按机型分三级:第一级(教育训练用,2 公斤以下无镜头,仅基本要求);第二级(5 公斤以下小型机,战时可供侦察,要求 AES128 以上影像加密);第三级(5 公斤以上中大型机,要求 2 TOPS 以上推论算力、AES256 加密、400MHz 以上频率可调、多机组网)。

其二,非红分级(A–D 级)。整机为A 级(制造商、厂牌、原产地均限台湾);模组层中飞行载具、酬载、地面导控等资安敏感模组为 A 级,动力、通讯、飞导控模组及引擎、镜头、晶片、电池等为 C 级(限台湾或大陆以外地区);主动元件(晶片、记忆体)C 级;被动元件设缓冲期——1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交货可采 D 级(产地不限),116 年起全面 C 级。

其三,资格限制。依"涉及国家安全采购"排除政府采购协定适用,禁止陆港澳资厂商、第三地陆港澳资厂商及在台陆港澳资厂商参与;厂商须提交 BOM 表、非红切结书及产地证明,机关得启动全供应链查核与拆验。

其四,采购策略。以不订底价之最有利标为原则,将国产化程度、非红化程度、补偿性交易措施及迭代更新能力纳入评选加分。

3.5 军队组织与人才配套

国防部自113 年 12 月 12 日起分两批新增"DU01 无人机部队指挥官"等 7 项军职专长(含监侦型/攻击型无人机系统督导官、酬载操作官及对应士官兵专长),并对照公务人员职系(铨敘部修正规定)。陆军 113 年 7 月设立无人机训练中心,114 年度计划年训量 1,160 员,并规划 115 年度完成 5 座经民航局认证的训练及考照场所(审计查核报告)。

4. 供应链与生产能力分析

4.1 产业聚落:民雄园区与亚创中心双核

中科院民雄基地:中科院在嘉义民雄拥有54 公顷土地。东侧院区以营运资金 11.1 亿元(112–114 年)开发 5.12 公顷,兴建无人机研发产製棚厂及研宿大楼,预计 115 年启用,产制中大型军规无人机;西侧由行政院 113 年 8 月 23 日核定以公共建设预算 68.59 亿元,114–117 年建置"航太暨无人机产业园区",提供 100 家厂商进驻的标准厂房(预计 118 年完成)。园区并规划导入低速风洞、"无人机 AI 模拟及算力中心"及产氢储能韧性电网(国防部专案报告,113 年 10 月 24 日;经济部报告)。

亚洲无人机AI 创新应用研发中心(亚创一馆):提供测试验证及关键零组件研发试制场域,已吸引52 家产官学研单位进驻(经济部报告)。此外,沙崙智慧机器人研究中心与六甲智慧机器人创新与应用研发中心已于 115 年启用(国发会报告),IC 设计业并被推动运用先进制程投入无人机等重点领域。

4.2 非红供应链的层级化治理

采购指引将无人机拆解为"整机—模组—零件"三层,逐项赋级:飞控软体、通讯晶片、GPS 晶片、热像仪、雷射测距、电池等均为 C 级;机身结构、外殻、导控电脑、遥控器、天线、马达为 A 级。这一分层反映了现实约束:台湾业者在结构件、系统整合与飞导控环节已具备替代能力,而主被动元件(尤其被动元件)短期内无法脱离现有(含大陆)供应格局,故以缓冲期渐进去红。条例进一步以"可信任供应链分级认证"将此逻辑制度化,并规定使用未认证或高风验来源零组件者撤销资格、追缴款项并科罚锾。

4.3 研发补助体系

l科技专案:经济部运用科专计划补助带动关键技术研发,方向包括高精度抗干扰、6nm 制程晶片、8K 画质酬载、高效双核飞控模组、微控制器与演算法优化(经济部报告);

l军民通用无人机能量筹建计划(经济部主题式研发补助):聚焦国防部"产业化圆桌会议"提出的军备需求品项,开发军用商规/军规关键模组与 AI 应用(影像辨识、自主飞行、任务软体、晶片整合等);补助比率 40%–50%,计划期程最长三年;申请企业不得为陆资企业;产品均禁止使用红色供应链零组件,整机及含资安功能模组须通过"无人机资安联合验测实验室"测试(经济部公告事项);

l租税激励:无人机及船舰产业已纳入权利金免税范围(国发会报告);条例并整合产业创新条例等路径提供研发投资抵减等优惠。

4.4 测试验证与飞行安全基建

场域:民航局盘点24 处术科测验场地,其中 18 处可作小型旋翼机测试场、6 处可额外服务中型旋翼机或定翼机(具跑道);大型无人机测试规划屏东恒春、嘉义水上两处机场(恒春已于 114 年 6 月 27 日宣布开放),测试时段须确保有人机空域安全并经军方协调同意(民航局简报,114 年 9 月 11 日)。

Remote ID(射频识别):民航局确定采用"广播式+AES-256-CCM 加密"路线(较日本 AES-128 更高强度),资料结构依 ASTM F3411 标准,模组重量 10–30 公克、有效距离 2 公里以上;分三阶段推动——114 年底完成未加密量产原型、115 年中完成加密模组与地面读取 APP、其后对人群上空或 400 呎以上飞行强制开启(民航局推动计划,114 年 10 月 16 日)。

认证:工研院115 年 1 月 27 日与 AUVSI 签约取得 Green UAS 认证授权,使台湾成为美国本土以外首个认可评鉴机构(经济部报告;国发会报告)。

4.5 生产能力评估

综合文档可见的生产能力坐标:整机系统整合与结构件(A 级项)本土化程度较高;动力、通讯、飞控模组正由科专与筹建计划补强;受 3,422 架军规商规订单牵引,中光电、长荣航太、智飞、神通四厂商已形成量产交付记录。短板方面:其一,晶片与被动元件依赖外部供应,C/D 级项去红化存在时间表压力;其二,军品品管与维修体系尚在建立(详见第 6 节审计发现);其三,试验设施(低速风洞、AI 算力中心)多处于在建状态,产能爬坡的工程验证基础仍在形成期。

5. 出口管制与出口能力评估

5.1 全球格局与台湾位置

据财政部统计处通报(第22 号,114 年 11 月 20 日)引 UN Comtrade 资料库:113 年全球无人机出口 58.2 亿美元,较 112 年成长 36.1%;前十大出口方中,中国大陆占 37.2% 居首,香港 19.4% 次之,两者合计逾五成;波兰(增 2.2 倍)、以色列(1.6 倍)扩张最快。台湾 113 年出口仅 441 万美元,在全球占比不足 0.1%——与 2025 年产值 129 亿元、267 家业者的产业规模对照,出口起飞刚刚开始。

5.2 出口成长轨迹与结构

l113 年全年出口 441 万美元,114 年 1–10 月增至 5,475 万美元(成长 11.4 倍);

l市场结构:波兰39.3%、捷克 32.7%、美国 15.9%、奥地利 4.7%、德国 3.4%——前两大均为对乌援助前线国家;

l重量结构:114 年 1–10 月出口以 2–7 公斤级为绝对主力(占 88.1%),15–25 公斤占 9.2%,250 公克以下仅 1.3%——对照 113 年"250g 以下占 17.9%、2–7kg 占 39.5%",出口结构已从消费级快速转向中型任务级;

l115 年上半年出口 2.12 亿美元,较 114 年全年成长 2.3 倍(国发会报告),显示 114 年的放量在 115 年得以延续。

口径提示:经济部报告所称"整机出口"(2025 年 0.93 亿美元、2026 年 1–3 月 1.15 亿美元)与财政部通报口径(114 年 1–10 月 5,475 万美元)存在统计口径差异,引用时应注明。

5.3 出口管制制度:军商两用清单与签审实务

据工研院《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及一般军用货品清单——无人机管制介绍》,台湾对无人机出口实行双清单管制:

其一,军商两用货品清单(对应瓦圣纳协议等多边机制)。整机管制核心为9A012(视距外飞行控制,且可在阵风 46.3km/h 以上持续飞行 30 分钟至 1 小时、或续航 1 小时以上者受管)与 9A112(飞行距离达 300 公里、或自主/视距外控制结合 20 公升以上喷洒系统者受管,属飞弹技术管制协议 MTCR 层级);零件层覆盖各模组——机体复合材料(1A001/1A002/1C010 等)、雷射测距(6A002/6A005)、光镜头与热像仪(6A002/6A003/6A004/6A203)、引擎(9A102/9A110/9A111)、电池(3A001,能量密度 350 Wh/kg 以上受管)、马达变频器(3A225)、通讯(5A001/5A101)、卫星导航(7A105)、惯导与飞控(7A001–7A006)、飞控软体(7D002–7D005)、AI 影像晶片(3A001)等。

其二,一般军用货品清单。ML10 涵盖"为军用特别设计或改装之无人机",可管控所有军用用途机型。

其三,签审分工。军事机关及中科院涉军事合约的申请案由国防部军备局审查,其余由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加工出口区管理处及科学园区管理局审查;审查要点为货品(对照管制清单,存疑送工研院鉴定)、用途(涉武器扩散者跨机关协查,征询国安局、产发署、驻外单位)及交易对象(比对"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出口实体管理名单"与观察名单);海关依 HS 2022 年版新增的 8806 节加强边境拦查。

5.4 进口端与采购端的安全管制

与出口管制相对,进口及公部门使用端管制同样体系化:整机不得为大陆(含港澳)原产地;不得为资通安全管理法所定"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厂商执行团队不得为陆港澳籍人士;应取得资安检测合格报告(数位发展部规范)、射频审验(NCC)、商品检验(2 公斤以下)或型式检验(2 公斤以上)(采购指引及其附件 5)。同一时间操控 200 架以上的群飞活动须出具群飞系统资安检测合格报告。

5.5 出口能力评估:优势与约束

优势:其一,Green UAS 认证授权提供了国际买家信任的制度背书;其二,Skydio、Anduril、Parrot 等供应链嵌入与 9 国 MOU 构成渠道基础;其三,中欧市场需求受俄乌战争支撑——2025 年 6 月乌克兰利沃夫副市长曾率乌国无人机协会访台,2025 年 11 月经济部率 31 家企业参加华沙 Rebuild Ukraine 展并设亚洲唯一国家馆(2026 乌克兰经贸档),显示乌克兰重建与军需市场已被纳入官方拓销路径。

约束:其一,出口高度依赖军援衍生的中欧需求,地缘变数大;其二,产品结构集中于2–7 公斤中型机,大型与高附加值机型出口尚未打开;其三,出口管制合规(9A012/9A112 规格线、最终用途与最终使用者审查)对新兴出口商构成程序门槛;其四,条例虽规定经济部应协助产业掌握国际标准、出口管制与市场准入规范,但相关协助机制尚待落地(条例第 15 条)。

6. 审计发现与执行风险

审计机关查核报告(关于国军无人机采购、训练及后勤维保)揭示三方面问题,构成产业与战力形成的主要执行风险:

其一,履约督导与保险规范不足。陆军三项采购契约未依"大陆地区、香港、澳门产品认定及履约验收作业指导"将物料订购、签收文件纳入履约督导检查表,未订定抽样拆验数量比率,难杜陆制品混入风险;四类无人机厂商因产品未产制未能按期完成第三人责任险投保,且投保金额未参照民航局标准拟定(国防部已允修约补救)。

其二,训练量能不足。112 年 4 月至 113 年 10 月陆军发生 28 起无人机事故,其中 6 起为人员未依程序操作;换照训练成效欠佳(第六军团 13 名参训仅 1 人换照成功);联兵营监侦排操控手 86 人中 25 人(29.07%)複训时数未达标;夜航训练合格仅 6 人;而 114、115 年度接装需操控手逾千人,原规划年训 300 人显有不足(后调整为 1,160 员)。

其三,后勤维保脱节。陆军113 年 11 月始函请中科院提供维保费用需求,114 年度未编列维保预算,零附件管理系统尚无战术型无人机零附件存量(已补建 143 项料号)。

上述问题对产业端的意义在于:军规订单的"量"已落地,但验收标准、维修体系与人员素质决定产品迭代品质,若不改善将制约军规机型的出口竞争力与口碑。

7. 未来趋势研判

基于文档事实,未来五年(至119/2030 年)可作如下研判:

l预算放量确定,产值目标可达性中等偏上。统筹型计划442 亿元与条例 2,400 亿元构成十年维度约 2,800 亿元级的政策投入。以 2025 年产值 129 亿元为基期,2030 年 400 亿元目标隐含年均约 25% 的复合成长;在军规商规采购(6,000 架级公部门需求)与出口双轮驱动下具可行性,但前提是条例预算如数执行且非红转化率达标。

l供应链去红进入"深水区"。116 年起被动元件须全面达 C 级标准,届时供应链替代成本将显性化,中间品价格与整机成本压力上升;可信任供应链认证(二年有效期、每月更新清单)将成为厂商资格的分水岭,预计出现认证驱动的厂商洗牌。

l出口市场从"俄乌红利"走向"制度化出海"。波兰、捷克等中欧需求具备阶段性,Green UAS 认证与美系供应链(Skydio、Anduril)嵌入意味着中长期出口重心将向美国及其盟友市场再平衡;乌克兰重建市场(官方已组队参展)是潜在的规模弹性来源。

l管理规则持续加密。Remote ID 三阶段时程(114 年底原型、115 年中加密、其后强制启用)、无人船管理规则、资安检测规范将使合规成本上升,但同时筑高本土供应链的资安壁垒——此为对大陆同类产品的差异化竞争点。

l军规品管与人才是最大内部变数。审计揭示的训练、维保与履约督导短板若未在115–116 年修复,将拖累后续 2,400 亿元军购预算的执行效率,并反向抑制"以军带民"的产业外溢效果。

l技术方向明确化。官方文件反复出现的技术关键词为:AI 自主飞行、群飞协同、抗干扰导航、模组化设计、快速量产(条例第 17 条)、AES-256 加密(Remote ID)、2 TOPS 以上边缘算力(平战转换第三级规格)——可视为未来产品规格竞争的基准线。

8. 风险提示

l地缘与订单集中风险:出口前二大市场(波兰、捷克合计逾七成)受俄乌战事走向直接驱动,停火或援乌节奏放缓可能导致订单骤减;

l非红化执行风险:被动元件、光学镜、磁铁等项116 年全面去红的产业准备度未明,可能推高成本或延迟交付,并触发条例罚则(追缴、罚锾);

l军品品质与安全事故风险:审计已记录28 起操作事故与换照通过率偏低,若量产装备在训练中持续暴露品质或人因问题,将影响后续建案与对外行销;

l出口管制合规风险:9A012/9A112 规格线接近部分商规机型性能参数(如续航、抗风),厂商若对管制规格辨识不足,存在违规出口与实体名单风险;

l统计与信息披露风险:整机出口、整体出口多口径并存(经济部/财政部/国发会),对外宣传与实际报关数据可能存在落差,投资与决策引用时须核对原始口径。

9. 资料来源附录

本报告全部事实与数据引自工下列文档(按主题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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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

发文机关/日期

主要引用内容

1

报一無人機產業現況與推動成果(行政院第4000 次會議)

经济部产业发产署,115/4/30

产值、出口、267 家业者、县市分布、军用商规采购、亚创中心、Green UAS、测试场域

2

報三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行政院第3974 次會議)

经济部产业发产署,114/10/16

442 亿元、三大目标四大策略、民雄 100 家、沙崙六甲 26 款

3

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

115/9/11 公布

2,400 亿元、可信任供应链、战略特别委员会、罚则、第 15/17 条

4

遙控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修正版)

工程会,115/1/7

平战转换三级规格、A–D 非红分级、陆港澳限制、检测事项

5

「如何藉由無人載具專法」公聽會書面資料

工程会,115/7/23

共同供应契约6 机型 10.48 亿元 5,920 架、采购法弹性机制

6

國防部專案報告(國軍無人機運用現況及發展)

国防部,113/3/27

三层级运用、委制/商购/军购三线、MQ-9、训练规划

7

國防部專案報告(民雄園區)

国防部,113/10/24

民雄54 公顷、东 11.1 亿/西 68.59 亿、低速风洞、AI 算力中心

8

審計查核報告(丙-232 至 234)

审计机关

3,410 架/48.4 亿、履约督导、训练事故、维保缺失

9

第22 號財政統計通報

财政部统计处,114/11/20

全球出口58.2 亿美元、台湾 441 万→5,475 万美元、市场与重量结构

10

國發會業務報告

国发会,115/10/15

五大信赖产业、115 上半年出口 2.12 亿美元、权利金免税

11

軍商兩用清單對無人機出口管制介紹

工研院

9A012/9A112/ML10、签审分工、零件管制映射

12

軍民通用無人機能量籌建計畫公告

经济部

补助40–50%、军备需求品项、资安联合验测

13

我國遙控無人機測試場域盤點概況

民航局,114/9/11

18 处测验场、恒春/水上大型机测试

14

遙控無人機射頻識別(Remote ID)推動計畫

民航局,114/10/16

AES-256-CCM、ASTM F3411、三阶段时程

15

消防署統籌型計畫預算評估

立法院预算中心

3.615 亿元、61 架复杂地形无人机

16

修正軍職專長與公務人員職系認定對照表

铨敘部

DU01 等 7 项无人机军职专长

17

2026 烏克蘭經貿檔

经济部贸易相关单位,115/10/22

无人机列乌克兰主要进口品项、Rebuild Ukraine 展

18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條文

交通部

登录、检验、操作证等管理框架

19

飛行場名冊(無人機申請專用)

相关单位

飞行场名录(辅助参考)

附:研究方法与局限

方法:对19 份 PDF 全文抽取后逐份精读,按"产业现状—政策—供应链—管制与出口—趋势"五维框架归并事实,全部数据保留原文口径并标注出处。

局限:本报告完全依赖文档所载信息,未进行外部数据核验;部分数据存在口径差异(如"整机出口"与"无人机出口"、产值与出口额的统计时点),已在正文注明;趋势研判部分为基于文档事实的分析性推断,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

免责声明

本报告基于公开渠道文档整理撰写,撰写过程保持独立性与客观性;报告所载数据与事实均注明来源文档,撰写方不对来源文档本身的准确性、完整性作任何保证。

本报告所引用数据存在统计口径与时点差异(详见正文及附录说明),且部分文档发布时间与报告撰写时间存在时滞,数据可能滞后或失实;引用者作决策前应自行向原始发布机关核实。

本报告中的趋势研判为基于文档事实的分析性推断,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买卖依据,亦不构成对任何机构、企业或产品的评价背书。任何机构或个人依据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作出的决策及其后果,撰写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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